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愛不是你以為的那樣

教育一甲 109901023 蔡瑞益

在現代進步的社會裡,自由戀愛是普遍的價值觀,很多夫妻不和、大吵,接著就是離婚,很多又會再婚。常見的理由是---個性不合。作者在書中主張:「看起來越是不合,其實是天作之合」、「越是相配,越無聊、見識太狹窄」他解釋:前者,兩個人在一起就是互補、互相成長,讓彼此更了解自己的缺點與短處,進而發展更好的關係與互動;後者,兩個越是一樣的人,相處後只會削弱其中一方的特性,例如兩人都一樣強勢,相處後會有一方變得沉默軟弱。但我認為不是絕對如此,雖然一開始會因彼此有著異己的特質而互相吸引,但是最後漸漸發現兩人價值觀相差太遠,此時逐漸無法溝通,最終只會大吵,根本就沒有時間與空間冷靜下來思考,對對方只會存有偏見,以及想要改變、說服對方的想法,當然就不能互相學習的效果,其實成長不是沒有,但通常都是鬧到離婚或分手後,雙方才會想到自己的過失與後悔,但通常都為時已晚。我有一個朋友,他與他的女友價值觀簡直如出一轍,彼此甚至可以不用言語表達,因為他們只要設想自己的立場就可同時為對方著想,貼心地替對方設想,其中男方在數理方面較強,女方則是語文、音樂較擅長,兩人因價值觀相同彼此可以用自己的專長教導對方使雙方更能涉略自己擅長領域以外的事物,更重要的是,他們兩個人是因為發現對方依稀是另一個自己,而相識進而相戀,現在依舊幸福。所以我不認為太和最終會無聊、侷限在小小世界裡。「不合」即是「天作之合」在一般人的戀愛裡,能輕易達成嗎? 其實愛情並不那麼絕對,很多人認為,愛情即是互補,但其實是朋友,亦是情人不也很好嗎? 有相同的另一半,一起完成同一件事情、同一個夢想,彼此不足的部分,一起探索、一起成長也是幸福的。作者還提及,其實個性是二元論,一個人顯現在外的個性其實就是拒絕了另一半的性情,例如誠實的相對就是說謊,謙虛的相對就是驕傲,你一直表現出謙虛的樣子,就是拒絕驕傲,你會一直想辦法把驕傲隱藏起來,所以當你看到別人驕傲你會產生排斥的感覺,那個其實就是你的隱藏我,作者說到,有時候你也會想要表現被你拒絕的那一部份,就像前面的例子,其實有時候你也想要驕傲一下,所以發現隱藏我的辦法即是找尋別人身上令你討厭的特質。但其實有人天生賦有某一種個性,他並沒有刻意隱藏其相對的他,終其一生都是表現出自然的他。所以難道要說,這個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是經過刻意掩飾才會有外在的行為嗎? 這樣不就形變成每個人都做作了。

愛,是一種很玄的東西,雖然我不贊同作者的觀點,但我非常同意「兩人再一起就是要一起成長、相互扶持」假若只有單方成長,那本來相配的兩個人就會漸行漸遠,因為價值觀會隨著靈魂成長而改變,也希望未來自己能與另一半同進退。互補不一定美好,只要衝突能解決、誤會能化解、能夠忠於自己的另一半,相信台灣的離婚率也不會那麼高,不論是情侶或是婚姻、家庭也都會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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