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美麗的權利

學習策略與方法個人作業 109901035 教育一甲 賴虹汝
閱讀書籍:《美麗的權利》/作者:龍應台

在多年前民風較為保守的社會裡,以及女權主義尚未抬頭的時代中,若發生了性侵害的案件,多半會將責任推在受害女子的身上,指責受害女子的穿著過於暴露。引起作者寫這部書的原因是作者看到了一則電視上的標語:「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作者她對此標語所下的解釋是:「一個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產生性的衝動,進而以暴力侵犯這個女人的身體。」這令作者十分憤怒,因為她覺得創造這個標語的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之下,錯的是女人——她不應該引起男人的性衝動。作者認為女人有有美麗的權利。

在此書中,作者有幾個論點我是贊同的。我也認為當性侵害案件發生時,並不全然都是受害女子的錯。會有認為是受害女子責任的觀念是父權思想下的產物,認為一定是受害女子去勾引加害者,才會導致悲劇發生。我也認為對於受害女子應當多些關懷,因為他們的身、心靈都已經受到相當大的傷害,而非辱罵她們「下賤」、「自取其辱」。而對於強暴犯則應給予她們嚴厲的制裁及治療。

但是對於此書的寫作方法和某些段落我並不是相當欣賞,以及幾個論點我也不太認同。首先,在寫作手法方面,作者抨擊男人的一些愛美行為:「你在早晨出門前,對著鏡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還是愛憐地理上半天,或許還擦把油,使它們定位,不致被風刮亂。你把鬍子剃乾淨,還灑上幾滴香水。穿上襯衫之後,你拉長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長長的布條纏到頸子上,打個莫名其妙的結,然後讓布條很奇怪地垂在胸前。」此段文字的嘲諷意味相當重,我覺得毋須寫這段文字來攻擊男性,也不認為打領帶看起來是件很奇怪的事。作者的形容有些過於誇張而且偏激。作者對於許多時事有自己的觀點,也有許多的批判。但作者的許多文章都有一個共通的現象:犀利的地提出問題,也做了探討及批判,但是批判很多是不夠全面、周全,未見到事件的完整面。有時也欠缺理性,有過多的個人偏見在裡面,或過於偏激,也未善加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有時候作者批評某些人有偏見及固執,但細細分析過後,卻也發現作者的偏見也不淺。

在文末,作者提到:「我是女人,我有誘惑你的權利,而你,有不受誘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義務。」女性當然有美麗的權利,可以穿自己喜愛的衣裳,穿出自己的風格及魅力,畫美美的妝,將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許我的觀念較為保守,我認為女性仍應該適時地保護自己。在某些特別的時段,例如深夜時,盡量避免外出。或是出入較為複雜的場所,穿著低調些也較適宜。。這並不是剝奪女性美麗的權利,而是為了自身的安全。畢竟人生中有許多美好的事物,是建立在有健康的身心靈的前提下。而且根據許多對強暴犯的觀察、研究及統計,這些強暴犯中有很大的比例是心理病態的。意即這些強暴犯的心靈是不健全的,她們無法憑自己的意志到自制及克制自己。走在路上時,也很難知道哪些人的心理是生病的,對於每個來來往往於我們身邊的人們,很難每一位都深入地去認識他們,分析他們的過去及心理,那我們就避免去刺激到這些人吧。我很難理解作者竟然說女人有誘惑他人的權利,是有這個權力沒錯,但若是真的去誘惑他人而導致性侵害案件的發生,要叫批評者不要說出「自取其辱」這樣的字眼是有些困難的。我認為還是低調些好,也盡量別做出誘惑他人的行為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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